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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人,举报这种行为,最高可获30万元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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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向北 发表于 2020-11-11 10:28:47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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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案件,近日,恩阳区出台了《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情况经调查属实的实名举报人给予最低100元、最高30万元的现金奖励。

微信图片_20201111102732.jpg

举报哪些行为可获奖励?

1、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生产经营单位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没有发现的。

3、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以上行为经核查属实,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

哪种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人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举报电话、信息、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按照举报登记、案件调查、审理决定、案件备案、案件统计的程序进行处理。

如何奖励?

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同时,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

向安全监管部门提供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有价值线索,经查实,根据违法事实严重程度,奖励100元至500元。


来源:巴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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