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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动态] @通江人,买卖"两卡"会犯罪,莫当"电诈"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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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丫 发表在  2023-7-18 08:59:3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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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不少学生会选择找一份兼职工作,减轻家里的经济压力,同时,骗子们也没有闲着,各位同学一定要擦亮双眼,谨防成为“两卡”犯罪的围猎目标!

下面这3起真实案例
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
案例一
2022年3月,通江县某学校在校学生赵某杰通过Telegram通信软件,以承诺报酬的方式从同校学生余某东(已处罚)、王某雨(已处罚)、李某(已处罚)处分别获得一张银行卡号、密码以及支付宝账号、密码,随后通过收取上家报酬、截留资金的方式进行非法获利,共计13078.35元。该案现已移送至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例二
2022年3月18日至30日,通江籍男子颜某峰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是帮助对方转移诈骗或**资金的情况下,仍将名下四张银行账户出租给他人,用于收取并转移赃款。经查,颜某峰帮助他人收、转账共计682645元,其中涉及电信网络诈骗资金146521元,非法获利1299元。该案现已移送至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例三
2023年6月以来,通江某学校在校生蒲某攀、周某林、周某、何某阳、龙某宇、李某、李某承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对方为诈骗分子,依旧帮助其拨打电话。蒲某攀等人通过手机的 QQ 语音与犯罪分子保持通话,随后使用另外一部手机拨打犯罪分子提供的号码,在扬声的状态下,由犯罪分子对受害人直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非法获利累计224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0条之规定,通江县公安局依法分别对上述7人给予处罚。


警方提示

非法出售、出租、出借“两卡”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主动前往相应银行、电信运营商网点现场注销相关“两卡”。

凡不主动注销相关银行卡、手机卡的人员,一旦相关“两卡”涉案,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最严厉的打击措施,并对其实施信用惩戒。

市民群众可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实名认证并开启预警权限,保障个人资金安全。

买卖"两卡"会犯罪,莫当"电诈"工具人!


来源:平安通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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