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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 2名消防文员、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通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消防文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消防文员2名,政府专职消防员5名(限男性) 。
二、招聘条件 (一)消防文员 1.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本人及家庭成员未参加非法社团、党派组织。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为22至35周岁之间。 3.持有C1驾照1年以上优先。 政府专职消防员
1.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本人及家庭成员未参加非法社团、党派组织。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体能优秀者可放宽至30周岁),身高不低于165厘米,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无残疾,无皮肤病和其他传染性疾病、不适合高强度训练的及不适宜集体生活的身体疾病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 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 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限内的。 6.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的。 7.参与邪教组织的。 8.面部颈部纹身,着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厘米的纹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厘米的纹身,纹眉、纹眼线、纹唇。 9.不服从准军事化管理的。 10.个人征信存在严重问题的。 11.不符合体检标准或不宜从事消防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与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审核、考试、面试(仅文员)、体检、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资格审查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15日结束(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2.报名地点:通江县消防救援大队一楼办公室 3.报名资料: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学历证明、2寸彩色免冠照1张。报名表请到通江县消防救援大队领取。 4.资格审核: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及所提供资料进行审核。资料合格者,招聘单位将安排专人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二)考试
1.体能考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项目为基本体能,5000米跑步、双杠曲臂撑、单杠引体向上、200米折返跑。 2.笔试(消防文员)测试考生对政治理论、法律基础、公文写作等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 3.考试地点、时间、成绩全部由电话通知。 (三)面试(仅消防文员)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以聘用。
(五)录用管理
1.由通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录用名单,用电话联系方式通知被录用者。录用成功者,即可上班工作。 2.对拟录用人选由通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为期30天岗前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体能训练、队列、业务技能、日常管理等。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岗前培训仅专职队员,岗前培训时间包含在试用期内)。 3.录用人员在录用期间如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县消防救援大队规章制度、违法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通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每年对录用人员进行考核,包括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关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规定的,应当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每月享有8天轮休待遇。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者战备执勤需要时,停止轮休。消防文员:每周5天工作制,享受国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二)试用期为2个月,正式月工资2500至3500元,根据工龄情况工资保持一定幅度逐年递增。签订劳动合同后,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保险。 (三)合同期限:一年制,可续签。 五、未尽事宜由通江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通江县诺江镇城南路消防大队(通江二中旁)联系电话:18382310818(徐先生)本次招录及公告解释权归通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