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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路向北 - 

通江人注意防范!事关你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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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向北 发表于 2021-6-16 09:43:54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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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随着人们的理财意识不断增强各种各样的理财计划让人眼花缭乱,一不小心就会掉入
骗子提前设好的陷阱。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全面提升全社会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风险发生,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6月15日“学法用法护小家 防非处非靠大家”巴中市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通江分会场暨通江县“6·15”集中宣传日活动在通江县壁州街道东城社区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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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吸引了许多市民驻足,现场工作人员向广大市民派发了相关宣传资料并耐心解答市民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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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市民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少路过的市民表示这样的方式很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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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近日,通江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

学法用法护小家  防非处非靠大家——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近年来,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但在暴利驱使下,仍有一些不法分子挖空心思、铤而走险、翻新花样,开展非法集资活动,全国各地非法集资案件频频发生,导致众多参与者蒙受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非法集资活动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扰乱国家金融秩序,具有很强的社会危害性。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一行**一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外汇管理局)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不承诺保本保收益),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即社会性。从以往查处的非法集资案件来看,不法分子有的通过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高额回报,引诱社会公众上当;有的披着合法公司或企业的“外衣”,编造虚假项目,欺骗社会公众投资;有的通过在宣传媒体上一掷千金,制造虚假信息误导舆论,骗取社会公众信任,激发公众投资**,诱导其步入陷阱;有的通过利用参与者亲情地缘关系拉拢诱惑,使参与人员迅速增加,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需要各级党政组织和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全社会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希望广大人民群众都能积极投身到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行为中来,认真学习和掌握非法集资的特征和常见的集资方式,切实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自觉增强防范意识、理性投资意识,坚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牢记人们常说的“巧里有当”的道理,敏锐识别非法集资活动,切记“你惦记他的利息,他贪婪你的本金”、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冷静分析、三思而后行,多向专业机构、专业人士咨询;对不熟悉的理财项目或公司要多问几个“为什么”、符不符合常识,究竟有没有权威部门的批准,经营范围有哪些,到底违不违反国家法律,决不轻信高额利息的许诺,一旦发现,就要相互提醒,真正做到珍惜辛苦钱、守好血汗钱,远离非法集资活动。同时要增强风险自担意识,谨记参与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要自行承担,政府不为损失兜底

如发现非法集资活动线索,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或者县处非办举报(举报电话:110、0827-7235078)。让我们携起手来,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意识,群防群治、群策群力,共同维护我县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通江县防范和处置
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没有去到活动现场的朋友们也不要着急,小编给大家带来了防范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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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表现形式


风险提示称
目前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
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种

01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以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资。

02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机构或企业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资。

03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

04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

警惕三类风险


风险提示提醒公众要警惕三类风险

01高额利息无法兑现

机构或企业承诺的高额利息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多数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高额利息仅为欺诈噱头,一旦资金链断裂,高额利息无法兑付,本金也难以追回。

02资金安全无法保障

机构或企业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老年人钱财。大量来自社会公众的资金难以得到有效监管,由发起机构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03养老需求无法满足

机构或企业以欺诈、诱骗的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向老年人承诺高端养老服务或者销售养老产品,往往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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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温馨提示
千万别被花言巧语迷惑
切勿相信“天上会掉馅饼”
诱惑越大、陷阱越深、损失越重
科学理财,树立投资风险意识
拒绝高利诱惑
防范非法集资
守好自己的“钱袋”

信息来源:四川通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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